唐家春律师任新疆青玄律师事务所主任,该所由唐家春律师创办,拥有一支理论基础强,专业水平高,服务态度一流的律师团队,业务涵盖:法律顾问 婚姻家庭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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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唐家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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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男女为进一步确定关系,就会以夫妻名义同居,双方便认为属于夫妻关系,所以,在同居期间取得财产就会以为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这时候可以先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
实际中,夫妻共同财产要满足以下条件:
1、财产主体
为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并且,因为当前难以认定事实婚姻,所以以夫妻名义同居,一旦无法认定为事实婚姻,双方即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
2、财产取得时间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财产,如果是在婚前,那么即不属于。所以,以夫妻名义同居取得的财产,其实可能会被认定为婚前财产。
3、财产来源
为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以夫妻名义同居,以下即为同居财产:
(1)工资、奖金;
(2)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因此,根据以上,以夫妻名义同居取得的财产,如果结成的事实婚姻未得到法律认可,比如一般自1994年2月1日以后结成的事实婚姻将难以被认可,所以便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最后,其实现在许多人会以夫妻名义同居,同居时间越长取得的财产越多,如果双方感情发生变化分手,如果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将直接影响财产分割。如果双方因此产生争议,并且争议较大的,可以联系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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