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所介绍

唐家春律师 唐家春律师任新疆青玄律师事务所主任,该所由唐家春律师创办,拥有一支理论基础强,专业水平高,服务态度一流的律师团队,业务涵盖:法律顾问 婚姻家庭继承 合同纠纷 刑事辩护 房产纠纷 损害赔偿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 ...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唐家春律师

电话号码:0991-4599148

手机号码:13565876765

邮箱地址:542189013@QQ.COM

执业证号:16501200310767672

执业律所:新疆青玄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西虹路371号SOHO新时代A座2201室

同居纠纷

夫妻一方长期失踪,另一方是否可以再婚

案情简介:

2007年3月20日,刘女士与丈夫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第二天早上,刘女士发现丈夫不见踪影,至今下落不明。请问,苦等丈夫8年的刘女士应如何开始自己的新生活?

法律分析:

在这种情况下,刘女士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丈夫死亡。

1、申请宣告死亡的条件:《民法通则》第二十三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四年的,或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

2、谁有权申请宣告死亡: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与宣告失踪的利害关系人完全相同:(1)下落不明人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2)对下落不明人负有监护责任的人;(3)下落不明人的债权人和债务人。

3、申请死亡程序:法院依法受理利害关系人提出的死亡宣告申请后,首先应发出寻找失踪人公告,公告期为1年,因意外事故失踪的人寻找公告,公告期为3个月。公告期满,失踪人仍无音讯的,由法院以判决方式宣告失踪人死亡。

4、宣告死亡的效力。自然人被宣告死亡后,应发生与公民自然死亡相同的效力:(1)婚姻关系自然解除;(2)个人合法财产变为遗产,按照遗产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开始继承;(3)被宣告死亡人所在单位将其除名。

综上,刘女士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丈夫死亡。法院依法宣判后,刘女士将获得自由身,按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丈夫的遗产,重新追求自己的幸福生活。

当然,刘女士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的诉讼,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后可以再婚。这种方式是不对刘女士丈夫的财产进行处分,也不会存在继承关系。建议选择第一种方案。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

Copyright © 2017 www.0991hunyin.comAll Rights Reserved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西虹路371号SOHO新时代A座2201室
手机:13565876765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

添加微信×

扫一扫添加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