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所介绍

唐家春律师 唐家春律师任新疆青玄律师事务所主任,该所由唐家春律师创办,拥有一支理论基础强,专业水平高,服务态度一流的律师团队,业务涵盖:法律顾问 婚姻家庭继承 合同纠纷 刑事辩护 房产纠纷 损害赔偿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 ...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唐家春律师

电话号码:0991-4599148

手机号码:13565876765

邮箱地址:542189013@QQ.COM

执业证号:16501200310767672

执业律所:新疆青玄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西虹路371号SOHO新时代A座2201室

子女抚养

子女监护权变更流程是怎样?

  在我们的社会生活当中,夫妻离婚之后,对于孩子的抚养权一定是关注的重点问题,因为孩子的抚养关乎着孩子今后人生的发展方向,接下来就和小编一起学习一下下面这篇文章。子女监护权变更流程是怎样?希望对你的问题有所帮助。

子女监护权变更流程是怎样

一、子女监护权变更流程是怎样

  首先,现有监护人无法履行、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这是能变更孩子监护人的前提条件;

  其次,需要有人提起变更孩子监护人的诉讼请求,这包括孩子生父母,长期抚养孩子的祖父母等等,必须是与孩子生活非常亲密的亲属或组织;最后,就是法院根据具体情形,从有利于孩子身心成长的原则出发,做出变更孩子监护人的判决。

  孩子监护权变更申请只能通过法院进行。现实生活中,孩子监护权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而相关法律并没有是否明确的规定。所以,如果在离婚后想变更孩子监护权,除了现有监护人存在客观无法履行监护义务的之外,一定要做好搜集现有监护人对孩子成长不利证据的工作,这是获得孩子监护权变更诉讼的关键。

  二、离婚后孩子监护权能否变更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我国民法通则第18条规定,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

  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但是,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该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者对该子女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取消的除外。

  夫妻离婚后,孩子监护权的变更有三种情况:一是现有的监护人丧失了监护能力;二是监护人不履行监护权,即监护人有能力但不履行监护的职责;三是由于失去监护人。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了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者单位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按照普通程序审理;要求变更监护关系的,按照特别程序审理;既要求承担民事责任,又要求变更监护关系的,分别审理。

  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自行变更。擅自变更的,由原被指定的监护人和变更后的监护人承担监护责任。

  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故法院在判决或调解离婚时,只确定子女随哪一方生活,并不剥夺另一方对子女的监护权、也不取消其对子女的监护义务。

  三、什么是子女监护权

  在父母离婚或分居的情况下,双方需对子女监护问题达成协议或由法庭根据子女最大利益原则进行判决,通常的安排是由父母一方获取对子女的监护权(包括法定监护权和生活监护权),由另一方父母获取对子女的适当的探视权;但也有可能是父母双方均获取对子女的法定监护权,由其中一方获取生活监护权;在极少数情况下,法庭也可能判令父母双方共同享有对子女的法定监护权和生活监护权。

  通过学习了小编为大家带来的这篇文章,我们了解清楚了。子女监护权变更流程是怎样?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要变更子女的抚养权,那么首先应该要提出相应的申请。并且满足相应的抚养条件。以上就是小编的总结,感谢您的阅读。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

Copyright © 2017 www.0991hunyin.comAll Rights Reserved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西虹路371号SOHO新时代A座2201室
手机:13565876765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

添加微信×

扫一扫添加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