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乌鲁木齐婚姻家事网 >律师文集

律所介绍

唐家春律师 唐家春律师任新疆青玄律师事务所主任,该所由唐家春律师创办,拥有一支理论基础强,专业水平高,服务态度一流的律师团队,业务涵盖:法律顾问 婚姻家庭继承 合同纠纷 刑事辩护 房产纠纷 损害赔偿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 ...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唐家春律师

电话号码:0991-4599148

手机号码:13565876765

邮箱地址:542189013@QQ.COM

执业证号:16501200310767672

执业律所:新疆青玄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西虹路371号SOHO新时代A座2201室

律师文集

怎么收集变更抚养权的证据

  在夫妻离婚的同时,需要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进行确定,其中就包括了抚养权和抚养费。但确定之后,日后也是有可能进行变更的,不过需要满足规定的情形。那其中哪些是子女抚养权变更的情形呢?怎么收集变更抚养权的证据?具体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哪些是子女抚养权变更的情形

  子女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是指父母有责任和义务对其子女进行抚育和监护。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的出现与发生,导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得不到很好的保障。在夫妻离婚时,按照对子女成长有利的原则,子女会被判归一方抚养。同样,在夫妻离婚后子女未成年之前,当抚养的一方有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情况发生时,另一方有权要求变更抚养权。根据我国《婚姻法》以及司法解释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情形有如下几种:

  1、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3、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二、怎么收集变更抚养权的证据

  在实践中,一方若想从另一方手中夺回抚养权,需要提供以下证据证明,现在的抚养人的抚养行为对子女的健康成长不利。

  1、如因对方拖欠债权人的债务,可向对方的债权人请求其出具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明;

  2、如对方患有严重疾病或伤残的,需要医疗及医学鉴定部门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

  3、与对方的邻居、朋友处请求其出具对方长期不良嗜好的证明,或者请求其出具对方未尽到抚养义务、虐待子女的说明;

  4、如经常变更居住地,可向对方租房的房屋所有权人了解其签订租赁合同的情况;

  5、到对方的工作单位,请求工作单位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收入及工作变动情况,如对方属于国家公职人员,一般其工资是可以查询确定的。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

Copyright © 2017 www.0991hunyin.comAll Rights Reserved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西虹路371号SOHO新时代A座2201室
手机:13565876765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

添加微信×

扫一扫添加朋友圈